一般民事訴訟之全部程序,包含起訴、調解、和解、上訴等事件。
強制執行含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等、債務人異議之訴、分配表異議之訴、第三人異議之訴等事件。
家事事件法之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扶養費、遺產繼承事件。
車禍、保險理賠糾紛。
債務清理法之債務協商、更生程序、清算程序。
各類刑事案件之辯護。
偵查中陪同製作警詢筆錄及羈押程序。
代理刑案被害人或告訴人提出告訴、自訴。
刑事上訴、抗告、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等案件。
各類型契約書擬定、簽約、見證、審閱。
聲請本票裁定。
家事非訟事件。
訴願及行政訴訟之提起。
提供法律諮詢。
出具法律意見書。
契約擬定及審閱。
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議題演講。
定期駐點提供法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