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篇2】遇到職場性騷擾怎麼辦?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職場性騷擾篇2】遇到職場性騷擾怎麼辦?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職場性騷擾篇2】

遇到職場性騷擾怎麼辦?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文 / 蘇珮鈞 律師

「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裡翁文方說出這句台詞,讓許多在職場中曾經歷性騷擾的人非常有感觸,感慨如果當時有一個像翁文方的主管,在自己受傷的時候也能說出這樣的話就好了。畢竟曾遭遇過性騷擾的受害者十分害怕自己若揭發加害者的惡行,也會連帶影響自己在職場上的評價,甚至很有可能因此丟了飯碗,最後只能選擇默默承受、息事寧人,而始終無法為自己發聲。

若不幸遭遇職場性騷擾,首先我們必須先尋找、保全對自己有幫助的證據,例如可以先行確認事發地點有沒有錄影設備,或確認有沒有其他人剛好在場、經過事發地點,若是收到令你感到不舒服的訊息、文字,也請務必妥善保存,不要任意刪除。下一步,可以先向公司內部所設立之申訴管道提出性騷擾申訴,公司接獲申訴後必須主動調查,且依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的規定,公司應於接獲申訴起2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最長三個月內應讓受害者知悉公司調查結果。如果公司處理不當,或加害者本身就是雇主而無法期待公司做出妥適處理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另外,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條規定,職場性騷擾的受害者可以請求雇主和性騷擾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遭受職場性騷擾的行為已涉及觸碰、撫摸身體隱私處、親吻,屬於較嚴重性騷擾行為,即可能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受害者可以向檢警機關提出刑事告訴,請求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責任。

很多受到職場性騷擾的受害者因害怕沒人相信或擔心遭受異樣眼光而不敢申訴或提告,因此成為隱藏的黑數,也代表性別尊重、平權意識在我國職場上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受害者願意站出來,需要非常大的勇氣,大多是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出現,此時更建議應早日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才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